Wednesday, June 29, 2011

转帖:我今年26岁,就要买新屋了。

要舍得一些东西,才能得到另一些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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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帖:我今年26岁,就要买新屋了。
无意中在嘉礼论坛看到一位打工仔的分享,很有启发性。让我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,视乎你愿不愿意去付出!

我今年26 岁,6年前也是刚刚踏入社会,年轻人刚开始赚钱,当然想买自己的心头好,困难的是如何抵制种种诱惑与冲动,我的手机,六年没换,3个朋友拿爱风在我面前转,我只可看,不准买,只能默默地按着我连keypad都已经毁掉的的 w800i ,朋友买大粒 LCD, 我负责流口水,我没去旅行,没去 pub 喝酒,每一天吃同一档经济饭午餐 RM2.50,一粒蛋,一块肉 (到今天还是一样),连水也没有叫那种,更不用说能去高级餐厅消费了,除了母亲节什么就列外咯。 六年内最大的消费,是upgrade 电脑一次,千五块,和买了一粒 PS3, 与每年送女友生日礼物,相机啊,手表啊等等,不过最后女友也跑了,也许她顶不住我这样,也许也觉得很丢脸吧,比起她驾 volkswagen passat 的姐夫,我比不上,只好认命。起初买房子是为了要与她结婚,拥有自己的家庭,我为了她,我喜欢的东西全部都放弃,没买,她就负责在旁边说风凉话,说我没钱,也完全没有要与我一起分担的念头,我记得她说过这句话“就算有一天你存够钱买房子,我要的东西你也不能买给我,我要去旅行,你也负担不起,你能买间屋,也只能躲在屋,我不能过这种生活”。 分手那天我也差点放弃想买房子的念头,刚好那时很多朋友都买车,forte, city 等等,羡慕作怪了,我差点就把全部储蓄买辆 Mazda RX-8 让自己过过瘾 ,说实在,有哪个男人不想驾辆名车威威风? 最后也是按下来那种心情,我就打死不信我找不到一个会珍惜我为她做这一切的女人,我有个储蓄保,一个月供200块,受益人我放了她的名,她说我不爱她,不舍得在她身上花钱,她认为吃喝玩乐的消费就是爱她,我无话可说,分手后受益人她的名我也删了。 我只能告诉大家,如果你想存钱买房子,如果有另一半愿意与你分这个担,其实不是很困难,至少身旁有个人能鼓励你熬过这一些日子,目标达得到,什么都值得。如果你是单身,要看你自己的造化和恒心了,如果你每一年换一粒两三千块的新手机,还是花费在潮流的东西,然后埋怨说你没钱买屋子,省起来吧,只不过是小孩子在闹罢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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